貸款排撥等2個月 「移轉登記」延遲 屋主苦繳全年地價稅

貸款排撥等2個月 「移轉登記」延遲 屋主苦繳全年地價稅
2025/08/15 18:31自由時報文/記者朱語蕎

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如當年度有出售土地該由誰繳稅?新竹市稅務局提醒,依據《土地稅法》第40條規定,每年8月31日為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即以地政機關8月31日土地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為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如在8月31日前完成移轉登記,新所有權人持有雖未滿一年,仍為全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如超過8月31日才移轉登記者,則由原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稅務局舉例,新竹市民老黃於今年7月將名下的土地出售給小吳,並已簽訂土地買賣契約,但因貸款撥款延遲,導致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直到9月才能完成,引發雙方對當年度地價稅應由誰來繳的爭議。
稅務局說明,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當日土地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即為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所以今年地價稅仍應由老黃負責繳納;但若老黃能於8月完成移轉登記,則小吳將成為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
稅務局補充說明,土地移轉時要注意當年度地價稅之稅捐歸屬,買賣雙方若於買賣契約書中約定地價稅由誰繳,或按持有月份比例分攤,屬當事人之私權行為,不能因此變更納稅義務人及應納稅額。
此外,經法院拍賣取得者,自領得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即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不以登記為要件,如拍賣案件拍定人在今年8月29日領得法院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縱使於今年9月2日才完成地政登記,114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仍為拍定人、新所有權人)。
稅務局提醒,年度中有買賣土地的民眾請多加留意,8月31日為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攸關當年度的繳稅權益。另如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要件尚未申請者,可於9月22日前至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請,或以郵寄、傳真、臨櫃辦理,當年度才可適用;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開始適用。若已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以後免再申請。

張淑娟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代書 彰化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土地代書 土地變更
彰化市陽明街160號 電話04-7286861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