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可申請減半課徵房屋稅卻被打回票 原來不符三要件 只好乖乖繳稅!
2025/06/20 07:30自由時報文/記者林耀文
近來經濟部 針對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採取納管、改善及變更用地三階段輔導措施, 台南市累計至今年3月,已同意納管2,064家工廠,改善計畫審查核定數達1,252家,其中294家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明。但在台南開設小工廠的王老闆卻不解,為什麼朋友的廠房按營業用稅率減半課徵房屋稅,但他的廠房卻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未能減半?經向稅務單位詢問之後才知道,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符合三要件,即「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且為「自有房屋」,房屋稅才可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說明,第一,「合法登記之工廠」係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之工廠。未取得使用執照的違章房屋及增建的廠房,在還沒有辦理工廠變更登記前,依規定是不能減半課徵房屋稅。
第二,「直接生產使用」係指從事生產所必需之建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但不包括守衛室、辦公室、會議室、餐廳,因此廠房空置未使用,也無法符合減半的規定。
第三,所謂「自有房屋」依組織型態可分為3類,1:若為公司或法人組織,房屋應登記於公司或法人名下;2:若為合夥組織,房屋須為合夥事業所有,或登記於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註冊的工廠營業負責人名下;3:若為獨資經營,房屋須登記於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註冊的獨資工廠營業負責人名下。
稅務專家提醒,符合條件的工廠房屋,須在每年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前提出申報,才能自當期起適用減半稅率課徵,若逾期申報,則將自次期才適用。
張淑娟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代書 彰化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土地代書 土地變更
彰化市陽明街160號 電話04-728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