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變屋主賺更多? 專家:好處有三
2024/12/13 07:25自由時報文/記者朱語蕎
近兩年雙北市還有不乏業者買下店面自用的案例,包括去年「橡木桶洋酒」一口氣買了兩間店面做為營業據點,包括總價約1.33億元的信義區忠孝東路樓店,以及1.23億元的新北三重樓店;圖書文具店「墊腳石」,去年以1.38億元買下士林的透店,老牌床墊業者「德泰彈簧床」10月也以1.55億元,跟房東買下坪數約134.4坪的店面,順利從租客變屋主。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租客買店面自用好處多,首先「不動產抗通膨」,不少高單價零售業或診所業者,現金流大,資本足夠,購置原本就在商圈內經營的店面,不僅能自用,未來若不再經營,店面還可再出租,具靈活彈性運用。
其次,「商業穩定經營」,租用店面時已經歷長期觀察期,區域商圈符合業種和客戶習慣,經營風險已降低,且自用店面自主規劃性大,不用擔心房東漲租或收回,導致裝潢成本的浪費。
再者,「資產累積獲利」,店面不只是營業自用,不動產本身也會隨著時間增值,常見不少企業財團除了本業之外,也因購置不動產而獲利,因此對於有足夠現金流的企業,購買商辦、店面自用,也是階段性目標。
張淑娟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代書 彰化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土地代書 土地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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