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心疼失業兒「幫繳房貸」 少這動作遭國稅局盯上
2023/05/17 13:50自由時報文/記者朱語蕎
房價高漲,薪水卻沒跟著漲,不少家長看見子女收入不穩定,想忙付頭期款或償還後續房貸,但國稅局提醒,不論是償還部分本金或利息,已使子女獲有財產上的利益,實質上與贈與現金或存款無異,若超過贈與免稅額每人每年244萬元,就得申報繳納贈與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有父母因子女因失業或工作不穩定,無法支付房屋貸款本息,想要幫忙子女償還貸款,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以贈與論,應課徵贈與稅。
由於父母無償代子女繳納房屋貸款之代償行為,不論是償還部分本金或利息,都使子女獲有財產上的利益,實質上與贈與現金或存款無異。
舉例來說,陳太太的兒子尚有未繳清房貸600萬元,陳太太因想減輕兒子的負擔,在今年以自有資金替大雄償還剩餘貸款,在扣除掉今年度贈與稅免稅額新臺幣244萬元後,陳太太應申報並繳納贈與稅共356,000元【(600萬-244萬)x稅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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