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解約潮上演中 限貸令掐死資金 消基會示警:許多家庭形同斷頭
2025/08/04 14:42自由時報文/記者朱語蕎
台灣預售屋市場正面臨一場前所未有的解約風暴,消基會示警表示,這場解約潮起於新青安貸款激起購屋熱潮,卻也迅速觸發銀行限貸防火牆,「限貸令」將數以萬計購屋者推入資金斷裂的深淵。
消基會表示,自2023年底起,因應新青安政策推升房市交易熱度,但又為遏止信貸過熱與資產泡沫風險,在2024年初祭出「限貸令」,提高自住以外購屋者的貸款成數門檻,並要求銀行強化放款審查與資金控管。
對消費者而言,許多早在2021~2023年間簽下預售屋合約的自住型民眾,原先規劃以7至8成的房貸順利交屋,卻在面臨實際交屋時,被銀行告知僅核貸6成5、甚至更低的貸款比例,這些突如其來的資金缺口往往高達數百萬元,對於多數家庭而言已形同斷頭一擊。
由於預售屋合約往往簽訂時間距今已久,且資金安排多已固定,臨時湊出額外數百萬資金並不現實。對此,消費者唯有選擇「解約」,卻又不得不面對鉅額違約金與合約法律責任的雙重打擊。這就是目前席捲全台的「預售屋解約潮」背後最真實的消費者處境。
消基會表示,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預售屋在未辦理第一次移轉登記前,原則上不得任意轉售。此一規定原意為防止短期炒作行為、穩定房價市場,但在現今市場轉向、房價走跌、利率升高的情況下,卻讓手中持有預售屋、卻無力繼續履約的消費者陷入死胡同。
以目前一般預售合約條款為例,一旦消費者無法如期交屋,選擇解約,建商往往可依約收取已付上限15%價金作為違約金,並保有原屋重新銷售之權利。消費者不但無法將房屋釋出、找尋其他買家減輕損失,還被迫接受「由建商回收、消費者單方面損失」的不對等條件。消基會認為,房價高昂,現行違約罰則過高,有必要檢討並下降違約金,或許可解套此僵局。
更令人憂心的是,當市場出現轉售需求時,不乏願意接手預售屋的潛在買家。然而,根據地政司函釋,若透過讓渡書進行契約轉讓,仍屬於違規「換約」行為,可處以新台幣50至300萬元罰鍰。實務上建商多以「不願承擔行政風險」為由,拒絕換約要求,使得原買受人即便找到接手者,也無法脫身。
消基會認為,在這場由制度引爆的風暴中,唯一站穩腳步的,恐怕只有建商。因為根據現行制度,違約金建商可依法取得上限15%的違約金;建商可重新釋出相同物件,甚至以較高價格轉售。在轉售受限條件下,建商成為唯一主導者,能挾市場稀缺性進一步操控價格。
消基會呼籲政府正視並提出以下四點建議:
一、修法彈性化:針對特殊情況放寬轉讓限制
應允許因失業、貸款不足、重大變故等因素所導致的「非投機性讓渡」可進行換約轉售,並設置明確審核標準,如對於因經濟困難而需要解約的自住型消費者加入除外條款之中,以免違規濫用。
二、強化履約擔保監管 落實資訊揭露制度
主管機關應建立預售屋履約擔保的公開資訊平台,所有建案應強制揭露其保障機制、金融機構名稱、查核紀錄等,供消費者查詢與比較。同時應強化金融機構與建商間的履約稽核與責任歸屬制度,讓履約擔保不再只是「紙上條文」。
三、設立專責法律援助窗口 協助消費者解約與求償
消費者在面對建商不願換約、貸款落差、違約爭議等問題時,常缺乏法律資源。內政部應設立專責法律諮詢平台,或結合各縣市消保官資源,提供消費者具體的解約程序協助、契約解讀與法律訴訟支援。
四、推動購屋教育納入社會宣導計畫
政府應主動編撰《購屋風險手冊》,並與房仲業者、公協會合作,於購屋前提供消費者風險說明及教育課程,提升其對契約條款、貸款限制、履約制度等重點的認知與警覺。唯有落實知情權,購屋才真正公平。
張淑娟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代書 彰化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土地代書 土地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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