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屋內增設夾層 「這原因」遭查稅 得補繳5年房屋稅
2024/10/17 13:23自由時報文/記者朱語蕎
新竹市王先生於2018年買了一間挑高店面,為增加使用空間,在2019年利用挑高部分增建夾層,近期被稅務局查獲通知補繳5年房屋稅,讓他相當不解,為何在自家屋內增建夾層,為何也要課徵房屋稅?
對此,新竹市稅務局表示,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皆為房屋稅課徵範圍,房屋增建夾層也不例外,不論是否領有使用執照,增建面積均應納入房屋稅籍,依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指出,部分建商為吸引買家購屋,會將建物挑高興建,買家於購入後為增加房屋使用面積,往往增建夾層作為書房、臥室、儲藏室或辦公室使用。
而此案例中的夾層屋,因增加使用面積,所以應併入原有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因此需要補繳稅款,王先生在2019年增建夾層,因此需補繳2019~2023年的房屋稅。
稅務局也提醒,房屋如有新、增、改建或變更使用情形,像是加裝電梯,因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也須課徵房屋稅,屋主應主動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增加使用面積部分,應在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申報併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以免經查獲被補稅及處罰。
張淑娟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代書 彰化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土地代書 土地變更
彰化市陽明街160號 電話04-728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