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沒權狀沒「優惠」?有這證明仍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

老屋沒權狀沒「優惠」?有這證明仍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
2023/11/20 21:23自由時報文/記者朱語蕎

沒有權狀的房子,也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嗎?有民眾表示,自己名下一間40年老屋,因是早期建物,沒有辦理保存登記,所以無房屋坐落土地的登記資料,不知是否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稅務局表示,一般申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者,土地所有權人應填具申請書,並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機關提出申請
依規定房屋在民國77年4月29日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修正公布實施前建築完成者,可填寫「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來替代建物所有權狀的坐落土地證明。
但若房屋屋齡只有20年,由於是在民國77年4月29日之後建築完成,則需向地政機關申請「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以證明建物確實坐落該筆土地上。
稅務局提醒,如果符合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規定,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就能適用2‰優惠稅率;若逾期申請,則自次年起適用。

張淑娟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代書 彰化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土地代書 土地變更
彰化市陽明街160號 電話04-7286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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