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飛速飆漲 囤房稅成最後靈藥?

房價飛速飆漲 囤房稅成最後靈藥?
2021/12/25 04:30自由時報文/記者朱語蕎

即便內政部和央行持續針對房市祭出多項措施,盼能抑制房價飛漲,但成效似乎有限,也讓囤房稅議題再度受到重視,財政部也敦請各地方首長,應採行房屋稅差別稅率,而六都包都已陸續擬採行囤房稅制,地方首長開出第一槍,是否能澆熄房市溫度?
根據《房屋稅條例》,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兩類,其中自住限3戶內,房屋稅率在1.2%,第4戶起就屬於非自住,由各地方政府視房屋所有權人持有的房屋戶數而訂定差別稅率,稅率在1.5~3.6%之間,計算公式:房屋核定單價×面積×(1-折舊率×折舊歷經年數)×街路等級調整率×適用稅率=應納房屋稅,因此持有房屋愈多,所負擔的稅率就越重。
全台房市在疫情趨緩後,可說是如同火箭般往上直衝,價格也隨之高漲,央行接二連三祭出打炒房政策盼能抑制熱度,但卻無法壓抑價格飆漲,讓囤房稅彷彿成為打炒房的最後一劑致命藥。根據財政部最新統計,今年房屋稅籍個人歸戶統計排除共有、自住等情況,非自住房屋(超過3戶)者高達50.22萬人,較去年增加4.2%,更有1703人是持有超過10戶以上非自住住宅。
非自用住宅比率高 囤房稅勢在必行
而近6年台灣共新增52.6萬戶住宅,其中53%為非自用住宅,比例相當高,這也讓政府欲以囤房稅來減少投資囤房,並期望逼出囤房大戶能釋出房產,進而增加市場供給量。現階段各大都會區中,台北市已實施多年,台南市在11月也三讀通過將在明年施行,新竹縣、高雄市也在日前提出囤房稅率將送議會審議,最快明年實施,其它包括新北、桃園、竹市、台中也正研議評估採差別稅率,七都實行囤房稅可說是勢在必行。
屋比房屋總經理葉國華表示,囤房稅的立意是針對擁有多屋的富人,為了社會公平與居住正義,讓富人多繳一點稅,因此針對非自住用戶提高房屋稅率,其優點是能夠符合量能課稅,落實公平原則,甚至可能因此加速富人將囤積的房子釋出,增加房屋交易與租賃市場的供給量,達到平抑房市或房價下修的效果。
不過,課囤房稅也有缺點,首先,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全台逾30年屋齡老屋已突破400萬戶大關,佔住宅存量比重超過5成,房屋折舊過半數的房屋相當多,就算稅率調高,房屋稅增加僅幾千元,效果將相當有限,甚至可能在「租賃需求大於供給」的都會區,出現轉嫁囤房稅給租屋族的情形,反造成租金進一步上漲,估計若囤房稅實施,都會區的房價與租金都還有可能出現進一步上揚的狀況。
增加成本有限 恐轉嫁至租金
吉家網董事長暨房仲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直言,稅制打房,跌時會助跌、漲時會助漲,現在市場處於上升趨勢線,加重稅制對打擊房價毫無助益,他指出,若北市的囤房稅1.0有效,為何房價還在漲?若房地合一稅有效,為何還須房地合一稅2.0?現在又何須加碼的囤房稅?李同榮說,房價上漲有其基本面與技術面支撐,應針對炒作問題提出有效規範,但若一直想用防堵政策期待房價下修,就完全弄錯方向。
中華民國不動產商業公會理事長陳勝宏則認為,囤房稅就像是懲罰性的稅制,為什麼多買股票、多買名車就不要多繳稅,只有多買房屋要繳稅?且囤房稅用「戶數」而非「價值」訂定差別稅率,並不符合財產稅應按「應有收益」課徵法理,違反量能課稅精神,也會讓偏鄉地區、小坪數房屋產生相對剝奪感。
此外,根據房屋稅條例第16 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期限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責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現行囤房稅率最高是自住使用3倍,陳勝宏說,難道對於因為持有多戶的非難性竟比逃漏稅嚴重?特別是建商、起造人,竟列為等同投資客購屋囤積的課徵對象,實在欠缺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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