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房產好開心 卻忘了這二種房還是要申報契稅 逾期慘罰1.5萬元怠報金!
2025/07/17 07:25自由時報文/記者林耀文
近幾年全台都會區房地價格高漲,若是有機會能低於市價行情取得房產,真是人生一大樂事!稅務專家卻提醒,包括未辦保存登記的老屋或是法拍屋,大多可低於市價取得,有不少新屋主誤認不需申報繳納契稅,過了申報期限後,最終被罰最高額1.5萬元怠報金,值得多加注意!
地方稅務局即舉例,陳太太在1年前向親戚購買屏東市區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後,以為不用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即疏忽契稅申報,直到向稽徵機關臨櫃申請房屋稅籍證明時,才發現該建物房屋稅籍仍未更改至自己名下。
對此,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購買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也就是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即地政機關並無建物權狀,雖然移轉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仍須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申報繳納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在地政機關是查無建物登記產權資料的,惟有在稅捐稽徵機關有依規定辦理房屋稅籍才有相關資料可查詢,購買時記得依限申報契稅,稽徵機關房屋稅籍資料才會依據契稅申報資料更正為買方。
另外,稅法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民眾向法院標購房屋係買賣行為之一種,契稅納稅義務人為拍定人,法院不會在債務人拍賣價金中扣繳契稅,拍定人應自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檢附權利移轉證書等相關文件,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契稅申報。
稅務專家提醒,向法院標購拍賣之房屋,如標購價格低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時,則按較低之實際標購價格課徵契稅。特別提醒民眾,購買法拍屋請依規定期限申報契稅,否則每逾3日將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超過新臺幣1萬5千元。
張淑娟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代書 彰化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土地代書 土地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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