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新生租屋注意 別被惡房東坑了
2016-08-20 16:16:33 聯合晚報 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隨著大學指考放榜,不少大學新鮮人將開始人生租屋初體驗,準備迎接新的租賃關係,由於大學新鮮人大多是首次在外租屋,也是第一次與房東簽約,因此租屋前應多做功課,才能避免事後雙方問題無從解決。
一、仲介接洽 要看授權書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表示,新鮮人在找房租屋時,首先應確定房屋為房東所有,若房東或仲介是受委託,請其出具授權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簽約時仔細閱讀合約內容,注意租約內容是否符合需要,尤其對租金、各項費用的計費方式,以及租金包含哪些項目、哪些不含、雙方權利義務都應明訂清楚;若有塗改處雙方皆應簽名或蓋章,若合約不只一頁,頁面接縫處雙方要蓋騎縫章,或每頁雙方都簽名,避免被抽換內頁,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務必妥善保管。
除此之外,還要把握以下三個要點,包括租屋行情先掌握、住屋環境與設備、看房請注意安全。郎美囡說,不同區域租金行情不同,建議可以先上租屋網搜尋周邊套房、雅房月租金多少,心裡有個底,便於議價,或向學長姐請教周圍租金水準,或許還能得到房東黑名單或優質房東推薦。
二、水電費 也要明列合約
住屋應乾淨、整潔、明亮,尤其公共區域的潔淨程度,可以反應社區住戶或室友是否重視公共環境,屋內設備也應逐項檢視是否有損壞、不堪使用的情況,若確定要租,務必先跟房東釐清所有設備物品的狀況,使用設備是否要另外計費,以及租金是否含水、電、瓦斯、網路、電視、管理費等等,且皆應明列於合約中。
看房時盡量不要一人獨自前往,盡可能結伴同行,或請長輩陪同看屋,並且注意周圍環境,保持警覺心,看屋前可先告知親友看屋時間、地點及房東或仲介的聯絡方式。
三、合租 分開簽約為宜
郎美囡說,有些同學選擇合租,不過合租雖然便宜有照應,但最好能個別跟房東簽約,避免有人不租時其他人要負擔租金,此外,清潔打掃、公共空間使用等事務,最好能有生活規約,才不會因為合租卻傷了和氣。一般來說,房東租給學生的租約多為期半年,租金分月付或一次付清,因租期可能會碰到寒暑假,可與房東溝通長假期間租金是否能打折。至於押金的部分,依法令規房東最多只能收2個月租金,而大部分學生租屋都收1個月。
永慶房產集團業管部協理林泰隆表示,為了確保屋況完整及屋內設備完好無虞,房東預收1至2個月房租充作押金,為常見的租賃規定,當租約到期,點交房屋時,一旦發現設備毀損、遭到破壞,即可從押金扣除修繕費用,不過由於屋況毀損程度,多半由房東主觀認定,當雙方認知出現差異時,就容易造成押金扣除及返還糾紛。
四、屋內狀況 拍照存證
林泰隆建議,在簽訂租約入住前,針對屋內狀況、設備可事先拍照存證,並詳細載明租約中,例如地板、家具等,以免退租時遭到刁難而被扣錢;另外針對「押金返還方式」,建議一併載明清楚是現金或是匯款,並加註返還期限。
每天會使用到的電費計價,也是常常會引起房東房客糾紛的地雷之一,每度電到底該收多少錢,變成埋下租賃雙方鬧上糾紛的導火線,目前坊間租屋每度電收費平均在4.5至6元之間,高於台電的計費標準,但也有房東是依照台電收費單直接收款。林泰隆建議,雙方在確認電費收費標準後,最好能清楚標註在合約。
五、注意退租規定 免糾紛
此外,「提前退租解約」也是租屋常見的困擾,林泰隆提醒,須留意合約是否有違約金問題,建議在簽約時能與房東協議,要搬離租屋處前是否提前1至2個月告知,並在合約中標註,以簡訊或書面告知房東,以免屆時無法舉證提出解約時間而產生額外糾紛。
對於部份房客為了節省租金,相偕男女朋友或友人同住,當合約無註記相關規定時,房東一旦發現,即欲藉此「加租」,成為雙方爭執不休的來源,因此當房客欲找人同住時,他建議事先取得房東書面同意或是加註在合約中,以免後患無窮。
張淑娟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代書 彰化地政士事務所 彰化土地代書 土地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