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29日電)財政部今天澄清媒體報導表示,查稅不會因為業者是否支持簽署服貿協議而有不同待遇,也不會以「求開發票」恐嚇美髮美容業者要支持服貿。
由於媒體報載,台北市美髮美容業者反映,行業原本反對服貿,現卻轉向支持,主要是政府以強制要求開發票,恐嚇所致;財政部表示,與事實不符,特別澄清。
財政部表示,各地區國稅局查核稅捐時,都遵守租稅法定主義及租稅公平原則,絕不會因為業者是否支持簽署服貿協議而有不同。
財政部說明,美髮美容業於稅捐稽徵實務上係歸類為理髮業,依據營業稅法規定,得免開立統一發票,由稅捐稽徵機關查定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解釋,媒體報導業者所說的,應該是台北國稅局自民國99年以來,會針對經營理髮、美容業者有兼售洗髮水、洗髮精、美容保養品等其他銷售貨物行為,查核每月是否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如銷售該等貨物的銷售額每月已達新台幣20萬元,稅捐稽徵機關才會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以落實租稅公平原則。
美髮美容業者曾經在99年及 102年間陳情得否繼續免用統一發票,財政部除加強溝通外,也函請各地區國稅局於核定營業人免、使用統一發票時,應詳予輔導說明,以避免爭議及滋生民怨。
財政部表示,依法核定業者使用統一發票係屬國稅局經常性工作,目的是為落實租稅公平,與這次政府推動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並無關聯。10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