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罰30萬 最高樓挨罰420萬
〔自由時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北市內湖五期重劃區、南港工業區九處「酒店式公寓」、「假商辦真住宅」等違反工業區使用規則,今年四、五月經北市府開罰卅萬元後,仍蓄意不改。市府昨天再度開罰建商,且罰金「加重累計」,首度以一層樓開罰一次,一次卅萬元罰金,所以每棟樓被罰三百至四二○萬不等,蓋越高罰越多,罰金總計達三千一百八十萬元。
北市府以《建築法》建商未維護建築原本構造、設備的要件認定開罰。但北市議員李慶鋒批評,建商資金雄厚還是可「以拖待變」與市府拚搏,因為市府沒依最嚴格的《都市計畫法》給予斷水斷電懲罰。他說,市府雖祭出較重罰金,但都發局長邊泰明和市長郝龍斌應該拿出態度,找建商「喝咖啡」給予行政指導,如此才能遏止建築界歪風。
邊泰明說,建商已超出法令界線,重罰多少有遏止動作,目前市府給予三個月限期改善室內裝修,未來視情況,可能會將改善期縮短為一個月。建管處使用科長洪德豪則說,建案起造人應於樣品屋、銷售傳單、媒體露出的明顯處說明建案土地使用分區,不得違規作住宅;若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廣告不實或受敗訴確定,市府將廢止其建照。
此外,北市府目前正修改「台北市政府處理工業區內平面設計類似集合住宅原則」,北市依都市計畫不得作為住宅的區域,全面納入規範,建案起造人還須繳納保證金。
工商混合區、辦公服務區、第三種工業區、策略型工業區內可闢個人加班休息工作室,但不能當家用住宅。洪德豪說,建商取得建照後,往往私下變更室內設計,如將樓層正中央的公共廁所分割成四戶私人廁所,或將公廁改為氣派住宅梯廳或儲藏室。
今年四、五月,北市府已對十建案開罰,除了維多利亞嘉醴已經改善,合康捷境、新潤峰哲及悅峰、興富發領袖、忠泰恆美與至美、遠雄藝朗、兆鑫鼎峰及英德建設的世界心等,統統都以樓層數計算罰金,蓋最高的藝朗被罰四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