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8 12:45經濟日報 記者黃阡阡/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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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大火造成多人死傷,喚起民眾防災意識,但國內老宅交易比例偏高,根據聯徵中心住宅貸款資料進行統計,去年第4季台北市超過30年以上屋齡的老宅交易比例高達50.2%,新北市與高雄市為24%,而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也有超過一成以上的比例是高齡住宅,顯示高齡老宅在住宅交易市場仍是熱門標的。
房仲業者指出,民眾看中老宅的優點多半是總價負擔較新成屋低,不過在省了荷包的同時,基本的居住安全也應該注意,消防安全更是不可疏忽的重點。
中信房屋研展室副理張漢超表示,早期公寓在興建之初並未配置自動火災警報器與火災通報設備,因此內政部消防署近年透過各地方消防單位強力宣導,要求家戶都必須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強化老宅的消防示警功能、減少人員的傷亡。
依內政部訂定的《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定義,消防安全設備大致可分為「滅火」、「警報」、「避難逃生」與「消防搶救」等消防安全設備,各類消防安全設備會因建物的條件不同而有所差異。
以滅火設備為例,同樣都是電梯大樓,有的需配備自動灑水設備,而有些可能只有滅火器或室內消防栓設備,之所以有所差異,主要是因住宅興建時的法規或建物規劃設計條件不同所致。
張漢超表示,老宅興建年代久遠,相關消防設施可能不夠完備,例如滅火設備可能只有里辦公室提供的滅火器,避難逃生空間也只有平時通行的樓梯間,假如左鄰右舍又在通道擺放鞋櫃等私人物品,很可能會在意外發生時阻礙逃生。
張漢超認為,消防設施寧可備而不用,但也不要在意外發生時卻無法作用,建議民眾在選擇屋齡較高的住宅時宜多留意消防安全設備完整度,相關設施一定要注意有無定期檢測及保養。
倘若建物原本就未規劃埋設消防滅火或警報設備,張漢超指出,未來入住後除了記得加裝內政部核可的住警器外,住家內也應自行備妥滅火器或其他滅火器材,而屋外逃生動線也應事先規劃設想,察看逃生門及梯間有無阻礙,如有雜物應設法協調移除,這樣才能住的安心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