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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變更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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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土地篇

 

一.參考流程:
    1.簽訂買賣約書.
    2.填寫土地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
    3.申報土地增值稅.
    4.申報贈與稅.
    5.貼繳印花稅.
    6.繳清稅款.
    7.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8.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
    9.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10.實價登錄.

二.相關適用稅目:
   1.印花稅.
三.節稅方法:
   1.賣土地時,符合百分之十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此權利經使用後,若符合ㄧ生一屋規定者,仍可使用百分之十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2.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從土地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當天起,二年內另行購買未超過三公畝的都市 土 地;或者沒有超過七公畝的非都市土地,仍舊作為自用住宅用地,可以在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 納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從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的數額。
   3.土地屬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未來將由政府徵收取得者,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4.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5.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可申請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竭誠歡迎為您服務,能為您服務是我們最大的榮幸.
 
      請立即與我們聯絡:新聯成土地變更團隊

      張淑娟地政士土地代書事務所 
 
 彰化市陽明街160號       電話04-7286861
 
留言者:李燕芬
留言時間:2016-07-02
您好:請教您,我的家人跟農田水利會購買水利用地,移轉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水利會說買方必須自行繳納。請問土地稅法不是規定土地買賣移轉時,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是賣方嗎?水利會堅持我們買方必須繳納,我可以到法院提行政訴訟嗎?謝謝您!
留言者:tw13825703735@gmail.
留言時間:2021-04-30
家父45年前是種洋姑的姑農,在一塊水利地上蓋姑舍使用,此地屬埔心鄉地區約120坪家父好像在28年前蓋鐵皮屋使用,如今家父不在約16年,請 問此地能向水利局購買? 如不能購買,要如何保有使用權利。 此水利地家父如何從水利局取得使用,我不了解。 以上請指教,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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