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計畫
|
專案摘要:
|
為因應當前農業發展需要,提昇農業競爭力,針對60年度以前完成之農地重劃區內原有農路路面寬度未達四公尺者,予以拓寬改善至四公尺,並將與農路併行之給、排水路配合施設混凝土U型溝,路面加舖碎石級配,以適應現代化農業經營規模之需要。
|
專案說明:
|
- 民國60年度以前完成之早期農地重劃區面積為253,743公頃,扣除台糖所有土地及歷年因擴大都市計畫與工業區編定等變更使用者外,須辦理農水路改善之面積,經各縣調查統計約180,000公頃,由於數量龐大,且限於政府之財政狀況及作業負荷,爰分期逐年提列計畫辦理。第一期計畫自77-86年度已完成261區,面積43,390公頃,因其效益顯著普獲農民肯定,乃續辦第二期(87-90年度)更新改善計畫,惟該方案因故提前於89年底結束,三年內計完成136區,面積11,529公頃。
- 為貫徹政府照顧農民之德政,復依據行政院核定農委會「邁進二十一世紀農業新方案」及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第一、二、三期四年農業建設計畫「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賡續推動,其中第一期(90至93年度)計完成139區,面積12,727公頃、第二期(94-97年度)完成115區,面積10,122公頃、第三期(98年度)完成27區,面積2,152公頃。
- 行政院經建會及主計處於98年6月間審議99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先期作業時,咸認農委會99年度「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項下「加速重劃區急要農水路改善」計畫內容與「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重疊,於是將99年度公務預算「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項下「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經費5.8億元全數刪除,移列至振興經濟新方案內辦理《依據行政院99年1月11日院臺農字第0990000471號函核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8-101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加速農村基礎建設項下「加速重劃區急要農水路改善」計畫,賡續推動農水路更新改善作業》,計畫自99年度起至101年度止三年間辦理7,650 公頃,其中99年度已完成33區面積1,938公頃。截至99年度止,總計完成714區,面積81,858公頃。
- 囿於中央政府財政困窘及配合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規劃期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99年4月28日召開研商「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先期作業」審議相關事宜會議中作成決定:「‧‧‧特別預算將移撥285億元支應「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所需,剩餘額度在100年度編完,101年度不再編列。」農委會乃依前開會議結論辦理計畫修正函報行政院,其中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計畫修正自99年度起至100年度止二年間辦理5,100公頃,俟計畫執行完竣即回歸現行相關措施(公務預算)辦理《依據行政院99年8月19日院臺農字第0990044359號函核定修正本會98-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加速農村基礎建設項下「加速重劃區急要農水路改善」計畫,賡續推動農水路更新改善作業》。
- 99年度原規劃宜蘭縣五結鄉中興(六)等6縣23區面積1,889公頃,經本部99年12月23日召開「100年度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實施地區檢討會議」審定,計有臺南市六甲區賀建(五)等6直轄市、縣(市)23區面積1,726公頃納入99年度設計。
- 囿於中央財政困窘,施工地區(含改善面積及核配農水路工程費)按農委會核列補助經費380,000千元予以調整,精算後以1,599公頃分配;經規劃單位協助相關直轄市、縣(市)政府調整竣事,為免失信於民,影響政府威信,地方多採「調整單價」或「於核配經費額度內訂定底價」方式因應,故除臺南市鹽水(八)及彰化縣番社(二)等二區擬分二(100、101)年度施工外,餘臺南市六甲區賀建(五)等6直轄市、縣(市)23區面積1,599公頃則列入100年度施工,惟農委會考量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加速農村基礎建設項下「加速重劃區急要農水路改善」整體補助經費調度需要,爰決定部分地區暫緩施作,俟有賸餘經費,再行辦理追加,第1梯次計核定臺南市鹽水(八)-1等6直轄市、縣(市)15區面積865公頃。
- 本(100)年度先期規劃地區,經本部於100年3月18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100年度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先期規劃地區複勘檢討會議」審定,計有臺南市後壁(八)等6直轄市、縣(市)20區面積1,268公頃納入規劃。
|
|
|
|
以上資料來源:內政部地政司
竭誠歡迎為您服務,能為您服務是我們最大的榮幸.
請立即與我們聯絡:新聯成土地變更團隊
張淑娟地政士土地代書事務所
彰化市陽明街160號 電話04-7286861